目前分類:法律你我他 (2)

瀏覽方式: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

 少年事件處理法

第二條 何謂「少年」

永安國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肢體的霸凌包括踢、打弱勢同儕、搶奪財物等。

言語的霸凌包括取綽號、用言語刺傷、嘲笑弱勢同儕、恐嚇威脅等。

永安國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